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要求,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加快建筑业产业升级的号召,切实贯彻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以及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文件要求,推进建筑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建筑类院校师资队伍的理论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及申报类别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3年度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立项指南”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课题申报类别包括本科、高等职业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研究等领域。
二、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2023年度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吉林省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等委员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支持校企人员联合申报。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申报者要求如下:
1. 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参与1项其他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
2. 作为课题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项其他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
3. 已经在住建行指委立项并未结题的负责人和参与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负责人报名资格审查,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并打印一份项目汇总表(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一同报送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 材料要求
⑴ 纸质材料:《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1式2份)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盲审表》(1式2份)纸质版,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2023年度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式1份,加盖公章)。
⑵ 电子版材料:《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PDF版本)、《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盲审表》(PDF版本)和《2023年度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截至时间:2023年4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迪(高教所)
联系电话:18343223088
电子邮箱:techedu@163.com
四、评审程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分为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专家函审、专家合议、最终确定等阶段。
五、其他
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视部分重点课题推荐至吉林省教育厅职成处,列入2023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已在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予推荐),并鼓励所在单位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课题经费专款专用,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管理,课题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支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或挪用。
2. 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3. 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申报计划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对立项后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附件
1. 2023年度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
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盲审表
4.2023年度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5.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6.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住指委发〔2020〕01号)